清风吹过渤海湾,几台高大的白色风力发电机扇叶匀速旋转,满载货物的巨轮在塔桥指挥下轻松停靠天津港;岸边的集装箱码头,智能运输机器人自如穿行,42个自动化轨道桥次第排开、快速运转。
依海而生,因港而兴。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的综合性港口和对外贸易口岸,近年来,天津港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港时的重要指示精神,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智慧绿色枢纽港口,持续增强港口辐射能力。
近日,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推动港产城相互赋能、共同发展,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天津市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》(简称《政策措施》),明确了今后五年支持港口、产业、城市发展的重点政策和重要举措,针对行业、产业、环境等多领域打出组合拳,为港产城融合发展提供强劲动能。
鼓励头部航运企业“多拉快跑”
《政策措施》围绕以港口为核心、以“津”“滨”双城为载体、发展港口经济的思路,积极引入航运、贸易、物流企业及航运服务企业在津发展,同时注重本土企业孵化成长,促进航运全要素在津聚集;以扩大港口经营规模、提升发展质量为抓手,助推加工、贸易等全产业链条联动发展,形成港产城互联、互补、互促的良性发展局面。
天津将重点对外贸集装箱航线开发和外贸运输、环渤海内支线运输业务给予支持,对在天津港新开通运营一年以上的直航远洋、近洋航线,按照完成的集装箱箱量给予船公司奖励,重点支持船公司在津开辟外贸航线,提升天津港海向辐射能力;对天津港外贸集装箱运输贡献前十名,且箱量增幅达到一定比例的船公司,按照完成外贸箱量给予奖励,鼓励龙头企业带动天津外贸集装箱运输形成增量;对以天津港为中转港开展环渤海内支线运输业务的船公司给予奖励,促进环渤海区域内干支联动的港口合作模式,推动津冀港口协同发展。
《政策措施》支持航运企业长期在津发展,重点对航运企业落户和新增船舶运力、水路货物运输周转量增长、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给予支持;鼓励航运企业落户和扩大规模,主要对新落户船公司、新购置(含融资租赁)和光租经营船舶的船公司,按照运力规模、船型、船龄给予奖励;对年度水路货物运输周转量和增幅达到一定标准的航运企业,按照增量给予奖励;对2022年度全市水路货物运输周转量前20名的航运企业,按照船型、船龄给予奖励,鼓励头部航运企业“多拉快跑”、持续在津开展业务,带动航运和相关业务发展。
天津将支持港口基础设施、公共基础设施和铁路、道路集疏运网络建设,加快“公转铁”“散改集”;鼓励发展海铁联运,对在天津港开展海铁联运业务的港口经营人,按照运量、铁路运输距离等因素给予适当奖励;支持港航生产经营智能化升级,推动装备绿色智慧改造。
做强港口关联产业
现代港口既是货物海路联运的枢纽和国际商品储存、集散的分拨中心,也是贸易、加工业发展的聚集地。
天津将持续做强港口关联产业,鼓励船舶修造产业发展,扩建和新建船舶修造项目按照天津制造业相关政策给予奖励;积极争取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,发展天津港保税燃油跨关区供油业务,实施进口保税仓和出口监管仓“两仓合一”,探索开展新能源、清洁能源加注业务;鼓励优质商品进口,对通过天津港进口农产品、资源类商品、消费品企业,按年度进口额、销售额,分档分类给予奖励。
《政策措施》提出做强汽车口岸功能,扩大保税增值服务范围,拓展汽车出口业务;依托京津物流园和滨海新区中心渔港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,引育冷链物流龙头企业,建设进口冷冻品精深加工聚集区,重点服务北京冷链市场;吸引全国性能源化工贸易商在天津港南港工业区落户,建设油气交易中心。